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8类食品1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文明街27号熊东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州区宏威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尚贤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酷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奶盖芝士牛奶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川区罗道兵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鸡翅(五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小桥子16号唐小燕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秀山县臻滋味蛋糕店加工自制的鸡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江津区蔡家镇原点副食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巴南区周羡餐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铜梁区永祥有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龙海市鸿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味梳打饼干,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海市鸿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重庆缘耀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二荆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望途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水岸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华蓥香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麻饼(原味),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蓥香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二)酉阳县一百连锁超市李溪店销售的、标称秀山县余氏糍粑加工坊生产的大糯米糍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渝北区喆祥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重庆萌莲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淘宝网巧味豆的逗(经营者为四川云梵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川瑞俞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素肉(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两江新区元其餐馆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重庆市云阳县稻香路66号3幢-2-34号吕国友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重庆酱香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特制豆瓣,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南岸区嘉邻百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辣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重庆市潼南区柏梓世纪欣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茂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翅尖(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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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 食品安全 制品 蛋制品 炒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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